[快讯]央视315晚会:电信被曝主动提供垃圾短信通道牟利
发布时间:2012-3-15 21:25
发布者:1770309616
快讯:2012年CCTV 315晚会将曝光中国电信放行垃圾短信的新闻,详细情况将在接下来提供,敬请随时刷新。![]() ![]() 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电话受理的最多的产品和服务品类。 【 3•15晚会透露将有大品牌被曝光】 3•15晚会已进入倒计时,最受公众关注的专题节目仍是亮点,20多路记者在十几个省市以全链条方式完成追踪调查,今年晚会曝光力度前所未有,最终将有8—9个专题节目在今晚呈现。 【今晚8点央视3•15晚会一套直播】 3•15晚会目前已经准备就绪,晚会共分为四大板块,曝光案例中有几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将成为“重磅炸弹”。今年晚会首次联合了15家部委共同主办,权威发布与专题紧密结合,由王小丫、陈伟鸿、谢颖颖、芮成钢四人主持,今晚20点一套现场直播,22点30分财经频道重播。 在今日晚间播出的央视3·15晚会中,中国电信多家市级分公司被曝光主动帮助第三方公司发送垃圾短信,并提供防阻拦方式。据央视调查,一家叫上海创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员工称可以通过电信通道发送垃圾短信,每年发送量可超亿条,每日发送量在四五百万条。据了解,上海电信通过此类小灵通通道以每年上百万元向第三方公司收取费用。 据调查,东莞电信也提供垃圾短信发送服务,同时还建立了网上短信辅助发送系统,并称一小时可以发108万条短信以上,同时对于短信内容并不做出限制,发送费用也较为低廉。电信员工表示短信收入可以帮助公司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类似的垃圾短息每月可帮助东莞电信带来数百万的收入。 不仅如此,有的电信公司自身也在发送垃圾短信。在电信公司随州公司记者看到一个刚刚发送成功的房产短信。 据悉,广州电信、上海电信、随州电信,为了增加收入,都在为垃圾短信的发送提供各种便利。并没有限制,为了提高垃圾短信到达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运营商拦截,电信公司还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号码池,号码池里储备了几万,甚至十几万个限制的小灵通号码。 垃圾短信的问题在中国运营商中由来已久,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就曾表示仅一周的时间,便收集了17条诈骗垃圾短信。陈伟才同时表示,假如运营商们能够拦截垃圾短息却因为利益原因没有拦截,那么“和从犯没有什么区别”。(网易科技) 以下是直播实录: 解说:贷款、税务专家教你避税秘诀,平时我们会收到类似的短信,但是发送这些垃圾短信的号码不是手机号码,而是以0769、0571等开通的固定电话号码。固定电话怎么能发送短信呢,我们找到了上海创明技术有限公司,群发商业广告是他们公司的主要业务。 记者:一个月发多少条? 李晨:最少上亿,今天大约在四五百万。 解说:之所以一天能发这么多短信,秘密在于有更强大、更高效的方式。 李晨:用电信的方式发,可以发全网的,可以发联通和移动。 解说:现场进行了测试,进行了简单的文字和号码,点击发送后记者收到了短信。李经理告诉记者,2009年开始小灵通淡出网络。 李晨:电信的账单一个月几百万。 解说:离开上海记者又走访的广东、陕西等地,发现利用电信通道群发短信的行业我已经相当普遍。 石磊:我们是2003年到2006年自己做的群发广告,2008年3·15晚会曝光后有一个系统被发现了,容易被评比,另外到达率也比较低。 解说: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群发公司能用的通道,包括湖北随州分公司、江西萍乡分公司等等二十多家,三十多加公司共同签订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自律公约》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信息等等,其他违反行业内的规范信息都属于垃圾短信。 从2008年6月开始,在工信部开始的清理垃圾短信专项行动中,行业类的应用等短信息断口蓝迥发垃圾短信息等等都属于整治范围。利用电信渠道群发公司中国电信又是否知情呢?记者见到了广东一家分公司的负责人,记者给他看了一条短信息,立马就看出是这里发送的。 和上海电信一样,东莞电信也是利用小灵通来发送电信,他们还建立了一个小灵通短信辅助发送系统,方便群发公司方便快捷发送短信。 记者:现在一个小时能发多少条? 经理:一秒钟三百条,一小时108万条。 解说:东莞电信的辅助发送系统收费等,在发送内容也没有限制。 记者:请问发送内容有没有限制?卖发票的可以发吗? 经理:没有限制,他查不出来。 解说: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他们也获得了好处,他们可以轻松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 经理:这个是为了冲收入的,好像我们2012年我们要增长6个点,6个点,整个东莞就是3个亿,现在的市场环境做那个传统业务,什么时候能挣够3个亿,就是靠这些。 记者:短信一年能给东莞? 经理:一个月几百万。 解说:不仅是东莞电信,记者还发现,广州电信、上海电信、随州电信、荆州电信等分公司为了增加收入都在为垃圾短信的发送提供各种便利。 曾凡翔:你能发多少就发多少,随便发,没有限制。 解说:为了提高垃圾短信的到达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运营商拦截,还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号码池,里面有十万,甚至十几万个小灵通号码。 曾凡翔:你发快了,一小时超过200条的话会被屏蔽掉,我们号码多一点,被屏蔽的几率小一点。 解说:这是记者同时接受的短信,但是显示的号码簿一样。 许娅:并不是同一个号码发出去了。 解说:记者发现一些电信公司对短信群发的内容有明确规定,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还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一纸空文。 记者:接受方同意才能发吗? 徐文兵:对的。 记者:这个很难做吗? 徐文兵:只要保证没有投诉就行了。 解说:然后在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记者只提交了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轻而易举申请到了群发业务,在东莞分公司就更简单了,只要预付一部分费用就可以办理群发业务。有的电信公司为了逃避责任,甚至连协议都免了。 曾凡翔:不太愿意跟你签协议,签协议的话怕承担风险。你们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你打款给我,我给你开通通道,然后你们就用。 解说:如果遇到用户对垃圾短信的投入,电信公司也想法为群发公司想办法接触后顾之忧。 罗毅:把投诉扼杀在摇篮总,如果有重复投诉,会升级,把这个号码剔除出去。 解说:本来应该承担责任的运营商,却为群发短信打开大门,也的电信公司也在自己发送短信。记者看到随州电信刚刚发布成功的房产广告。 曾凡翔:我也发房地产,我还能发一点。 陈伟鸿:这样的笑声,在这一刻听上去是如此的刺耳。作为运营商电信公司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帮助你的用户屏蔽掉所有的垃圾短信。而今天看到的信息却是他们成为了这些群发公司和垃圾短信背后强大的推手,帮助这些群发公司逃避拦截,提高了短信的到达率。面对这一切我们想问,难道为了一己之利,角色可以轻易调换,责任可以轻易被抛弃吗? 如今手机给每个人生活带来里便利,手机的垃圾短信让人民不胜其扰。这当中,工信部多次发文,专门展开对垃圾短信专项清理。四年过去了我收到的垃圾短信应该越来越少,现在我们看到是垃圾短信越来越多发到每个人手中。为什么垃圾短信屡禁不止,究竟是谁还在向我们手机发垃圾短信? 记者调查:发送垃圾短信的号码不是手机号码,而是以0769,0751开头的固定电话号码。固定电话怎么能发送垃圾短信?在上海市记者找到上海创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群发商业广告是他们公司主要业务。 ![]() ——咱们一个月能发多少条? ——一个月大概估计最少上亿。一天大约都要在四五百万条。 之所以一天能发送这么多短信,秘密就在于,他们有一种更强大,更高效,更便捷的短信发送方式。 ——用电信的通道发,电信的通道是允许发送全网的,移动的号码能发,联通的号码也能发。 真的能够利用电信通道发送商业广告吗?李经理现场进行了测试,在输入了记者手机号码和一段简单的文字,电子发送后,记者的手机立即就收到了一条区号显示为021的短信。 021全部是退市的小灵通号码,李经理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随着用户的大量减少,小灵通也逐渐淡出了市场,上海电信就利用这个闲置的网络,建立起了短信群发的通道。当然短信群发公司因此也得向电信公司支付不少的费用。 ![]() ——通道费用,电信帐单一个月几百万。 离开上海,记者又走访了广东、山西等地,发现利用电信通道群发垃圾短信的现象在这个行业已经相当普遍。 ——我们发广告全部走电信 ,我们是2003年到2006年我们只有做,2008年“3.15”我们也知道。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短信群发公司能使用的电信通道,包括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湖北锦州分公司,湖北随州分公司等20多家。 2008年7月,包括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在内的30多家企业,共同签订的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信息自律公约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其他违反行业类规范信息都属于垃圾短信。从2008年6月开始,在工信部多次展开清理垃圾短信专项行动中,行业内应用等短信端口乱发垃圾短信息,信息经营服务者乱发垃圾短信息都属于重点整治范围。 对于利用电信通道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中国电信旗下这些分公司又是否知情呢?在中国电信广东省东莞城区分公司政企客户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这里的负责人李经理,记者给李经理看了一条区号为0769垃圾短信,李经理一眼认出,这条垃圾短信正是利用他们的通道发送的。 和上海电信一样,东莞电信业是利用小灵通发送短信,他们建立小灵通网上辅助发送系统,方便公司更方便群发短信。除了发送速度快,东莞电信辅助发送系统是收费低,在发送内容上也没有限制。在对垃圾短信发送提供便利的同时,东莞电信也获得了巨额的收入,同时他们还可以轻松完成上级下达的增长目标。 ——我们2012年要增长6个点,整个东莞就是3个亿,现在的市场环境下,做传统业务什么时候能够挣够3个亿。短信一年能给东莞电信挣多少嫌?一个月大概个百万的收益。 不仅是东莞电信,记者还发现,广州电信、上海电信、随州电信,为了增加收入,都在为垃圾短信的发送提供各种便利。 ——一个月发一亿都可以,没有限制,你能发多少发多少。 为了提高垃圾短信到达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运营商拦截,电信公司还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号码池,号码池里储备了几万,甚至十几万个限制的小灵通号码。 这是记者通过东莞电信的通道进行测试时所接收到的短信,一通发出的短信,每一条短信显示的号码却不一样。 ![]() 记者发现,一些电信公司对短信群发内容有明确规定。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经用户确认同意接受短信服务后,方可通过企业信使向用户提供短信息,然而这些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一纸空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企业经营增值业绩必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然而在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记者只提交了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在没有政治短信的情况下,轻而易举申请到短信群发业务。这个协议可以以个人名义签。有的电信公司为了逃避责任,甚至连协议都免了。 ——我们不是愿意跟你们签订什么协议,如果签协议的话,怕承担什么风险。你们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你打款给我们,我们给你们开通一个通道,你们就用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用户对垃圾短信的投诉,电信公司也会想尽办法,为公司提供更换号码,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本应承担监督责任的运营商,却公然为垃圾短信发送大开方便之门,不仅如此,有的电信公司自己在发送垃圾短信。在电信公司随州公司记者看到一个刚刚发送成功的房产短信。 主持人:作为运营商,我想电信公司本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那就是帮助你的用户屏蔽掉所有垃圾短信。今天我们看到的现状是,他们成为这些群发公司和垃圾短信背后强大的推手,他们帮助这些群发公司逃避监管,逃避拦截,提高了垃圾短信的到达率。面对这一切,我们不禁想问,难道为了一己之利,角色可以如此轻易的调换,责任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抛弃吗? @新浪财经:#央视315在行动#今年的3·15晚会聚焦“诚信”,主题为“共筑诚信,有你有我”。晚会开片提到三家大型企业,让人心惊胆战:中国电信、麦当劳、家乐福。 【新闻回顾】 人民日报:运营商难治垃圾短信?技术不力还是利益给力 垃圾短信漫天飞舞,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手机用户饱受困扰。早前,本报曾报道过垃圾短信治理的问题,运营商表示,“通讯权谁都有,我们不是执法部门,不可能在短信没发出之前作出屏蔽处理,而且目前的监控技术根本就达不到这一点。” 今年9月,广州的一位手机用户不堪忍受垃圾短信骚扰,将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而被告方律师“把原告加入电信‘红名单’便可收不到垃圾短信”的说法,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明垃圾短信屏蔽处理技术其实早已成熟。那么,垃圾短信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 技术不力还是利益给力 “红名单”的出现意味着垃圾短信治理的技术有可行性 由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短信举报受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手机短信息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13条,环比上涨了1.6条,同比上涨了14%。收到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比例为27.3%,收到垃圾短信的数量和比例均呈现出上升趋势。 随着垃圾短信数量的增多,用户对垃圾短信的不满意程度也有所提升。调查显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户对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感受指数为30.8,同比下降了2.8。 垃圾短信漫天飞舞,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手机用户饱受困扰。今年9月,广州的杨先生因不堪忍受短信电话骚扰和个人信息泄露,一纸诉状,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推上法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最具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被告方律师解释称,接到传票后,电信公司已经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发送广告短信。并且,按照被告方律师的说法,“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省领导、市领导等级别的人,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看出我们诚意!” 因为打了这场官司,杨先生被幸运地列入了“红名单”,也真的开始享受起不被垃圾短信骚扰的“高干待遇”。 所谓红名单,就是为避免垃圾短信发到相关部门领导那里,运营商利用技术手段,将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机号进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户一样收到垃圾短信。被列入“红名单”的主要是省市领导级别的人,进入红名单后,运营商会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向其短信电话骚扰。 案件一经公布便引起一片哗然,尤其是“红名单”的出现说明了一个事实,即从监控技术的角度来说,垃圾短信的治理是有可能的。那么,为什么运营商一直偏要以“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呢?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李曙光说:“垃圾短信一直难以解决,归根结底,并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利益的问题。运营商与垃圾短信发送商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运营商为发送商提供短信发送平台甚至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从中可以获取不菲的收入。因此,让运营商‘自断财路’,实为不易。” 某位业内人士所说,“垃圾短信愈演愈烈的背后,是一个新兴的短信群发行业在崛起。而助推垃圾短信泛滥的,是这个行业构成的经济利益链条。”短信群发公司通常发送一条短信,要向运营商支付0.03元至0.05元的服务费,以通常每次发送10万条为例,给运营商的报酬就高达3000元。并且,信息发送量越大,利润就越多。此外,短信群发公司通过投放广告、业务定制等方式所获得的利润还会与运营商分成。 利益背后的社会责任缺失 增值业务让运营商抛弃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责任 近年来,运营商越来越关注社会责任对自身带来的价值提升,在保持企业稳健经营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负责。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已经连续5年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涉及了本质责任、员工责任、绿色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但几乎没有提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这一问题。 用户满意才是最大的责任,企业的声誉以及随之而来的业绩都会随着用户满意度的提升而提升。而现实中,“我的信息怎么会被商家知道?”、“为什么垃圾短信总是能够找到我”……如此等等,广大用户在收到垃圾短信之后经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众所周知,我国电信行业主要被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国有企业垄断。从长远发展来看,为了推动电信行业的健康运转,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其自身的持久经营,它们就不应该仅仅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更应该是保证信息传播内容合理、合法,保护广大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信息传播环境洁净、有序,在彼此之间的良性竞争中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其次,从信息流转业务来说,无论是使用运营商提供的短信端口,还是私设的短信群发器,垃圾短信都必须通过运营商提供的短信网络平台这一环节,才能最终到达手机终端用户。因此,运营商作为短信通道的提供者,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业务优势地位,规范发送商的相关业务,从而承担起社会责任,为用户提供通畅、安全的短信服务。 同时,李曙光指出:“运营商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与隐私,是其应尽的‘本分’,就像人要吃饭一样。运营商在获取用户信息,收取服务费用之际,便应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义务。这既可以说是一种交易,也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要求。” 2008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就曝光了分众无线等七家公司发布垃圾短信的事件,并中国移动的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指出这些垃圾短信大量占用了移动运营商的短信端口资源,已经违反了合作协议,会坚决关闭那些垃圾短信端口。 经过整顿,中国移动关闭了分众无线曾经使用的短信端口。但是,就在第二年的“3·15”晚会上,人们却惊奇地发现,2008年表示要坚决治理垃圾短信的中国移动竟然就是垃圾短信泛滥的最大助推者。在该晚会上,山东等移动分公司违规发送大量垃圾短信、出售手机用户个人信息的事件遭到了曝光。 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社会普遍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解释就是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进行商业信息发布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能够给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利润收入,而这种运营商和发送商的共赢则使得这种业务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同时,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出台关于治理垃圾短信、规范短信市场的政策文件,但它们的法律效力不够,规定内容不全等。比如说,运营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义务”或者“责任”尚且处于道德范畴,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现行条例对于垃圾短信的界定尚不明确,个人隐私的立法保护尚不健全、短信运营市场的监管尚不到位。 这一切都导致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纵容缺乏法律约束,尤其是在丰厚的利润收入面前,运营商更加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抛弃其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立法根治垃圾短信 综合立法促使运营商有所作为,肃清短信传播环境 在技术遏制垃圾短信成为可能的今天,社会公众对运营商以往的“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委屈状”极其不满。同时,通过立法手段来规制垃圾短信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他们纷纷表示,遏制垃圾短信,靠运营商的行业自律、社会责任,其效果只会是杯水车薪。只有通过立法对运营商、垃圾短信发送商等行为主体进行严格规定,才能有效维护手机用户的合法利益,彻底解决困扰手机用户多年的垃圾短信骚扰问题。 对于运营商应如何承担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义务,防治垃圾短信的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教授谢永江表示,“一定要明确用户的权利、运营商与发送商的义务。运营商在提供发送平台之时,要加强对短信群发环节的审查,尤其要重点审查接收方是否为发送商的客户。发送商在短信群发之时,要经过用户的同意。要让用户选择是否接收其所发的信息,若没有征得用户同意,便应将该用户号码从其资料库中删除。另外,类似于垃圾邮件的处理方式,运营商可通过技术手段,在发送商群发短信之前让用户选择接受与否。” 同时,他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短信群发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来实现,为弥补此方面法律的空白,我国需要一部互联网管理法来规范其使用。” “运营商要加强对公民信息的保护,加强对企业‘内鬼’的打击,严防‘内鬼’泄漏用户信息。运营商提供短信发送平台,并从中盈利,理应承担起审查义务,尤其要加强对短信群发等环节的审查。”李曙光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则表示,“目前我国垃圾短信治理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解决,并不是单一的法规,而是‘综合立法’。比如在广告法中进一步明确对广告的定义、类广告信息的发布、散布垃圾信息的认定等问题的规定,增加垃圾短信惩治内容;在个人隐私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公民在电信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对于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有必要通过刑法来惩处。”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良友对“综合立法”表示赞同,并且撰文指出,我国应尽快制定专门的立法,就短信业务作出全面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是短信服务提供者的资质条件;二是短信服务提供者的经营活动准则、服务规范、技术标准;三是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四是电信运营商的监控职责、监控范围及滥用监控职权的法律责任;五是运营商放号的手机号码实名制;六是发送商业广告类短信的条件;七是垃圾短信的含义和范围以及发送垃圾短信的法律责任。 同时,他还认为,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和消除垃圾短信行为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公安机关、通信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商应建立垃圾信息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建立垃圾信息举报投诉受理机制,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开辟线索来源,及时获取发送垃圾短信活动的线索。 只有通过综合立法,并付之实践,让垃圾短信没有法律漏洞可钻,让垃圾短信惩治有法可依,形成法律监管合力,才能让运营商不再对垃圾短信“视而不见”,让发送商不再对垃圾短信“肆无忌惮”,最终让用户在政府、运营商的“有所作为”中不再对垃圾短信“怨声不断”。 香港:立规严禁滥发垃圾短信(延伸阅读) 犯事者罚10万港元 香港将垃圾短信称之为非应邀电子讯息。为遏止非应邀电子讯息问题,香港电讯管理局于2007年制订了《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条例严令禁止专业滥发讯息活动,并规定了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规则。同时,香港电讯管理局还制订了《非应邀电子讯息规例》,补充条例所载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规则。除条例和规例外,电讯管理局局长还发出实务守则,旨在就条例的条文适用或实施提供指引。 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公众应该:(1)如不想再收到发送人发出的商业电子讯息,应向发送人发出取消接收要求;(2)如不想接收所有发送人的商业电子讯息(已获得你同意而发送的讯息除外),应在拒收讯息登记册加入你的传真和电话号码;(3)如发送人不遵照你的取消接收要求或拒收讯息登记册,应向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举报违反个案。不应该:(1)回复来源可疑的电邮或使用该电邮的取消接收选项;(2)随意披露电邮地址或其它个人电子地址。 讯息发送商应该(1)在讯息内提供准确的发送人数据;(2)以清楚显明的方式提供有效的取消接收选项和取消接收选项陈述;(3)尊重收讯人的取消接收要求。不应该(1)向列于拒收讯息登记册的任何电话、传真号码发送讯息,除非取得有关电话、传真号码登记使用者的同意;(2)使用具有误导性的电邮讯息标题;(3)当由传真、电话号码发送讯息时,隐藏来电线路识别资料。 此外,规章制度对讯息发送商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了严厉的惩罚说明。比如,犯事者经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第6级罚款(现为10万港元)。犯事者经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万港元。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每日罚款1000元。(张洋整理) 2011上半年手机短信状况调查(链接) 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短信举报受理中心《2011年上半年手机短信息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1.在中国手机短信息用户中,使用短信息的主要用途仍以通信类应用为主,用户比例达到92.8%。短信(35.9%)作为短信息服务的主要用途之一,比上期提高了0.1个百分点,仍居第二位。而在本次调查中,以发送为信息资讯工具的比例,比上期提高了5.9个百分点。 2.用户平均每周收到短信息34.6条,比上半年下降8.0条,同比下降20.3%,环比下降18.8%。 3.用户收到垃圾短信息中,内容涉嫌欺诈类是用户收到最多的垃圾短信息。在收到垃圾短信息中,63.3%的用户收到过中奖类欺诈短信,45.3%的用户收到冒充银行扣款类诈骗信息,40.2%的用户收到违法出售票据证件类短信息,仍列前三位。 4.用户反感的垃圾短信息中,中奖欺诈类、冒充银行扣款类诈骗信息高居前两位。在欺诈类信息中,选择中奖类诈骗、冒充银行扣款类诈骗及房地产推销类分别占30.5%、16.1%、9.2%。 5.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息13.0条,比上半年上涨1.6条,涨14.0%,同比增长1.0条,增长8.3%。收到的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27.3%。环比上涨6.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 6.67.8%的用户认为垃圾短信息产生的原因是短信息发送者从中获得利益,而68.3%的用户认为运营商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分别有66.3%和55.5%的用户认为在垃圾短信产生的原因中,运营商和短信息内容受益者获利是仅次于短信息发送者获利,位居第二、三位。认为运营商和短信息群发商应负主要责任的用户明显高于其他选项,68.3%用户认为运营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比上半年下降0.9个百分点;认为短信息群发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的较上半年下降3.5个百分点,达到60.8%。 7.对上半年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用户的感受指数为30.81。近六成用户认为上半年的手机垃圾短信息治理有一定成果(30.8%),感觉垃圾短信息减少了。但仍有12.1%的用户感觉垃圾短信息增加了,比上半年上涨1.0。垃圾短信息数量和比例环比均有小幅上涨,用户对如何治理垃圾短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用户垃圾短信息总体举报率为28.6%,比上期增长14.5个百分点。其中选择向12321举报中心及所属运营商举报的举报率分别为24.4%、13.2%,比上半年分别增长18.1个百分点和6.1百分点,选择向公安机关举报及向12300投诉的比例均有小幅上升。 9.在垃圾短信息拦截产品的预算费用上,用户平均每月消费为0.70元,比上次调查下降了0.68元,下降33.7%。有64.3%的用户每月在垃圾短信息拦截产品预算费用是免费的,22.9%的用户每月预算在2元以内。(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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