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iverpeak

受sherwin委托,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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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2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riverpeak的做法,至少目前这里还是21IC映射区,所以ID的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McuPlayer ,此言不对,这是一个独立的论坛,而不是21ic候补。
发表于 2009-6-14 0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1楼riverpeak

申请“破产”,ID自然也要被查封~~~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10: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贱!
云中月 发表于 2009-6-15 10:10

啥意思,说清楚!
发表于 2009-6-15 10: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lie 于 2009-6-15 10:58 编辑

既然做成公开的论坛,ID就应当先注册先得。就算他要要回,也应当首先跟这个ID的注册者商量一下,如果对方态度强硬,才考虑动用论坛管理层吧(被抢注商标、域名的都还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诸法律呢。)。
上来就动用版主夺回ID,有点仗势欺人的意思。是想显示你跟版主熟呢,还是想显示你朝中有人呢?某人原来在21ic天天在产业论坛吐口水,大骂这操蛋社会(论坛被封,也有一份功劳啊!),可轮到自己,不也是在搞人治吗?不也是这么干的吗?只不过是在虚拟社区上这么干的,性质一样。
论坛成立之初也没谁这是21ic的映射区啊。既然要这么做,干脆搞成你们几个的个人俱乐部得了,那样就没人有意见了。
发表于 2009-6-15 1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多用真身说话,老注册马甲不累啊
发表于 2009-6-15 11: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多用真身说话,老注册马甲不累啊
McuPlayer 发表于 2009-6-15 11:04

什么意思?我跟那个naos没什么关系,你们朝中有人可以去查我的注册资料。(不过不用对21ic的ID了,因为21ic我不用这个)
我就是看不惯某些人的某些做法。那个naos抢注ID,是不对,但是应该由当事人先私下协商,不成的话再动用上层力量。这一上来就走上层路线,让人感觉很不爽。自己在21ic的时候天天骂这人治的操蛋社会,可轮到自己不也是一样这么干的吗?既然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就别两面三刀,就少吐些没用的口水,省的将来把这个公社也搞的被封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11: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nolie对sherwin了解多少,至少做人还是很豪爽的,我和他不是同事,不知道他是不是人治!
我替sherwin发表声明,是受他委托了的,这个没必要说谎,而假sherwin对着和我发贴,替我声明,这就没必要了吧。
况且现在naos也顺了民意了。
发表于 2009-6-15 11: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lie 于 2009-6-15 11:45 编辑

我没说你的问题。你作为版主,受他委托,办你的事情,没问题。
我是说sherwin,不应该上来就走上层路线,而应当先协商。是他做事方式有问题。虽然结果都一样,但是给旁观者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不仅仅影响对sherwin的感觉,也影响对公社的感觉)。
我对sherwin了解不多,因为我上21ic多数都是冲着专业的问题去的。他自己也说sherwin是他灌水的ID,他讨论问题用另一个ID。我在21ic也呆了4、5年了吧,只是这半年才开始关注一些问题之外的帖子,所以才注意sherwin。我只看到sherwin在产业论坛上发了很多口水帖,我只知道21ic论坛被封他也功不可没。
发表于 2009-6-15 11: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因为太反感脑死了,一不小心错怪了你,估计很多人猜你是脑死马甲的人跟我原因类似

当事人有选择先协商还是先仲裁的权利
脑死自然是想涮sherwin一把,看声明“riverpeak”的一段就知道了,谁知道众人一眼就看穿的
发表于 2009-6-15 13: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还是作个真伪区别,这样就不用有争议了~~~~~~~~~~~~~~
发表于 2009-6-15 13: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TO nolie:
谢谢你的善意提醒!以后我会多家注意的。

这段时间特别忙,本无意争执一个ID的问题,况且原先也不知到21ICBBS已经转移到这里了。是riverpeak兄弟短信通知我,才知道的。
结果我一上来,就见到有人冒用了我原来的ID,还大放厥词,因此非常生气,当知道是naos恶意抢注的,就更生气了。所以我一上来就直接向管理层申请要回我的原ID,因为站方已经发表声明可以给回的。

应该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跟naos协商,因为知道这种协商是浪费时间,所以我想要么就放弃,要么就申请要回,由站方仲裁就是了。倒是没考虑太多。给站方添麻烦了,是我考虑不周,非常抱歉。但我决没有一上来就走高层路线强制抢夺的意思,相信站方也没有这个想法,而只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参考老郭发表的民意调查帖,特别是gusto发表的回帖,对这个问题有很深刻的分析了。
发表于 2009-6-15 14: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是那个倒霉的闹死,咱们也不至于满处乱窜。
发表于 2009-6-15 14: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注意到会计怀里还有个女会计啊
发表于 2009-6-15 15: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naos这个疯狗,还阴魂不散拉。
发表于 2009-6-18 16: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naos非21ic的naos
发表于 2009-6-18 17: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抢别人的ID不好,起码我不喜欢别人抢我的ID. 我是反对 别人抢ID的。

少数服从多数。就这个规矩!
发表于 2009-6-18 19: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投禁烟,结果如何?少数服从多数,呵呵。。。
发表于 2009-6-18 19: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共场合禁烟,公投结果我支持.
发表于 2009-6-18 21: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要偷换概念。
发表于 2009-6-18 2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换概念,楼上才是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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