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案今在粤终审 即便输官司也不会禁售

发布时间:2012-2-29 08:44    发布者:1770309616
关键词: iPad , 商标案
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进行二审。在苹果和唯冠双方提交了新证据、并进行了法庭辩论后,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在下午的法庭辩论中,双方主要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是唯冠公司与IP公司在台湾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是IP公司与深圳唯冠是否构成商标转让关系。
      期间,苹果公司一方提出,双方在确认协议过程中的电子邮件往来可以作为双方构成交易事实的证明,但唯冠辩驳称,对方主张电子邮件构成合同,但所有电子邮件表明双方是协商过程。根据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当以书面为准,本案不存在事实履行合同,根据交易惯例,协商不构成合同,应当以一致的意思表示并用书面形式确定才构成合同。

  最后,法庭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进行调解,苹果公司表示要等待征求委托人的意见,深圳唯冠一方也称只是一般授权,须征求委托人意见,之后再向法院汇报是否调解。对于该案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今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一案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判决结果或将决定商标的最终归属并影响苹果平板电脑在全球的销售进展。昨日,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对晨报记者表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苹果“凶多吉少”,而即便苹果输掉官司,禁售也“几乎没有可能”。
  终审结果成类似诉讼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中购得全球商标权,随后iPad进入中国市场。然而,唯冠深圳公司向苹果公司发难,称iPad中国内地的商标权转让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要求苹果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随后,苹果公司陷入与唯冠深圳公司的长期多地诉讼拉锯战,最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苹果与深圳唯冠的确权诉讼终审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终审结果将是往后一系列相关诉讼的重要参考。
  对于庭审结果,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由于该案涉及多方利益,判决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一般不会当庭宣判”,而苹果方面如果无法提供新的有力证据,“赢面几乎为零”。
  苹果新证据或可影响判决
  对于终审判决,唯冠方面是否有新的证据或者意见发表,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才元向晨报记者表示“不便介绍,届时庭审现场将水落石出”。
  在本月23日,唯冠深圳公司将苹果公司在上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禁止销售。在庭审中,苹果公司提出了一份被认为很有杀伤力的新证据,即一份 “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呈批表,上面有深圳唯冠的负责人杨荣山所批示的“准”字。不过,法庭并未采纳这份证据。
  在金焰看来,尽管上海法院并未采纳这份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广东高院对这一证据置之不理,因为上海诉讼的观点是“侵权”,而广东诉讼的焦点是“确权”,“新的证据与确权直接相关”。
  对此,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苹果方面没有所谓新证据的原件,而只是提供了一份复印件,也没有提供这份证据的来源。
  金焰表示,鉴于苹果委托律师在商标过户过程中“犯下低级错误”,唯冠方面胜诉几乎没有悬念,而一旦广东高院方面认定这份证据,判决也许会发生逆转。
  唯冠发起诉讼意在赔偿
  在不少受访法律人士看来,今日判决苹果败诉的可能性较大,而苹果败诉,是否意味着唯冠方面的禁售、索赔请求逐步变成现实呢?
  金焰认为,一旦广东高院认定“IPAD”商标权归属唯冠深圳公司,唯冠可以在上海要求恢复审理侵权案,但“不会出现禁售的情况”。
  金焰表示,法院如判决iPad禁售,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即有被侵权的行为,相关保证金,同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不影响公共利益。“苹果公司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而且会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不适合进行禁售”。
  在金焰看来,唯冠发起与苹果的诉讼“意在赔偿”,而终审判决如判定唯冠胜诉,赔偿金也会水涨船高。
  此外,一旦苹果公司被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其在中国生产iPad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这将对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产生巨大影响,因为苹果iPad的主要生产基地便在富士康深圳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一旦富士康停产iPad,全球都会受影响。”

《新闻晨报》

2月29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间的ipad商标权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当天上午7时许,法院门口便已人头攒动,各境内外媒体以及当地民众早早排队等待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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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新闻网

多图展示深圳唯冠公司惨状 iPad商标或成救命稻草

深圳唯冠科技公司如今已是如今债台高筑,濒临倒闭,仅仅剩下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那么现在的唯冠科技公司怎样了呢?作为曾经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目前唯冠给出的公告称,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 .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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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X编译

今晨的广州下起了绵绵细雨,但丝毫没有挡住众多媒体记者的采访热情。早上6点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就有媒体记者在等待。临近开庭时,准备旁听者达百余人,其中不乏一嘴英语、日语和韩语的外国记者。有些记者担心人多不能都入场旁听,甚至专门雇了“黄牛”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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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iPad”商标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

“iPad”,已是当下最热门的商标之一,中国大陆也是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重要消费市场,然而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却陷入争夺战。
财大气粗的苹果公司,能否如愿完整吃掉“iPad”商标权?这个悬念将留到中国司法机关二审判决时揭晓。
作为被告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当庭直言,拥有“iPad”在大陆地区的商标权是深圳唯冠,然而苹果一方却犯了个低级错误,早年间仅与台湾唯冠签了商标转让合同,“极其荒唐”。
庭审现场
法院另开三个法庭专供媒体旁听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次iPad商标案二审开庭,有百余家中外媒体关注,法院专门为媒体开设了三个法庭,进行现场视频直播。
在法庭上,双方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苹果公司一直都在与台湾唯冠进行交涉,所涉及的邮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交易款项仅交给了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没有任何关系。
“当消费者看到iPad,就知道它来自苹果,而不是其它公司,iPad已成苹果公司平板电脑的代名词。”苹果公司代理人表示,如果法院判决商标归对方,势必造成混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对此,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激烈反驳:“深圳唯冠的商标权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深圳唯冠也从未与苹果公司发生过关联。苹果在香港、深圳两地同时开庭,并于2010年9月无视深圳唯冠商标权强行进入中国市场。”
上午庭审中,苹果公司有证人出庭,当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对证人发问时,苹果公司向法庭要求停止发问,被法官严辞拒绝,法官表示可以继续发问。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庭审交锋
苹果公司:被告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开庭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苹果公司当初是和台湾唯冠谈判,但其“主力”是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知识产权律师。之所以“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分不清,恰恰是因为律师“不懂中文”,把两家公司混淆了。
在一审诉讼中,虽然出庭的是中国律师,但幕后指挥“诉讼”的,则是来自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贝肯律师事务所。
一审败诉后,苹果公司终于吸取教训,改请中国知名律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而金杜律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位重量级的“法律顾问”——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
法庭上,苹果一方律师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之间存在委托关系,IP公司和唯冠员工交流的电子邮件可以证实涉案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律师还表示,根据当初IP公司与台湾唯冠的约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该代理律师还提出,深圳唯冠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深圳唯冠:苹果指鹿为马 错误低级难以想象
与苹果公司律师的“文绉绉”相反,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谢湘辉的发言“火药味”甚浓。
这两位律师提出,苹果的起诉实为一场“闹剧”。
深圳唯冠律师表示,苹果一方在本案中提交的核心证据如协议、授权书、金额为3. 5万英镑的巴克莱银行汇票等,协议中的出让方、授权书中的授权人、银行汇票记载的收款人,均为台湾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属于“指鹿为马”,对深圳唯冠没有任何约束力。
“台湾唯冠是按台湾地方法律设立的股份公司,深圳唯冠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民事责任均是独立的,也无股权联系。中国大陆企业法人的资产,岂能不受外汇管制、毫无依据地消失在境外?状告我方,纯属无理!”深圳唯冠律师说。
对于苹果一方提交的“核心”证据——电子邮件,深圳唯冠律师“提醒”对方要了解中国基本的法律规定:该电子邮箱的主人是外国人,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依照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它必须由境外当地公证、中国使领馆做出认证,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谁也难以想象,苹果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深圳唯冠律师认为,苹果一方与台湾唯冠间“极其荒唐地买卖第三人的商标”,这种低级错误的产生,主要过失在苹果一方。
诉讼影响
苹果一旦败诉 代价极其惨重
对于这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大案,多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苹果公司想在二审“翻盘”极难,因为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台湾唯冠根本无权转让,这正是苹果公司的“致命伤”。
如果苹果败诉,代价极其惨重。目前,深圳唯冠已经在全国各地起诉了苹果经销商商标侵权,要求停止销售iPad产品;深圳唯冠还委托律所协助国内各地工商部门对iPad产品进行查处。
据记者了解,深圳唯冠的上述维权行动目前都处于“中止”状态,静观“iPad”商标案终审的结果。
据了解,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产品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销售额超过100亿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苹果二审败诉,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的罚款可能超过300亿元。
更要命的是,库存的苹果iPad将不能继续在中国大陆销售,而且对iPad3在中国大陆的上市也形成阻碍。
专家分析
小疏漏酿成大祸患 或因苹果轻视中国市场
不少法律人士认为,如此的低级错误,如果犯在一家小公司身上,可能是“能力问题”,但苹果公司作为一家世界名企犯下如此错误,就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
从市场层面来看,苹果公司一贯轻视中国市场。在供货体系中,苹果公司无视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坚持“先发达国家、后发展中国家”的策略,将中国内地消费者和越南、老挝等国的消费者同级对待。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认为,问题根源可能在于苹果公司“骨子里的傲慢”。因为傲慢,所以轻视,以致一个小疏漏酿成大祸患。
多名苹果手机用户告诉记者,苹果几乎不在中国发布新产品,对中国市场的投入非常有限,很少举办市场推广活动。
尽管50%以上的iPhone来自于中国内地的加工基地,尽管1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国内地市场,尽管苹果在中国的业绩迅猛增长,尽管IBM、微软的总裁都来过中国,但乔布斯至死也没来过中国一次。
据报道,一位苹果高层曾说:“苹果在中国的问题,根源在乔布斯身上。在他的心中,中国市场还不如马来西亚。”
用生硬“美式思维”接触中国 与麦当劳有差距
尽管iPhone在国内火爆,苹果的其他产品却销量不佳。2007年,苹果在中国只售出70万台iPod,仅占中国MP3播放器市场的7.5%。
对此,公司战略管理研究专家孙树杰表示:“国人对iPod没有感觉,是因为iPod用美式思维与中国消费者生硬沟通,iPod是原版的美国文化,而不是麦当劳那样的‘洋为中用’。”
同时,很多苹果的收费服务表现得脱离中国实际。无论是“iTune商店”还是“AppStore”,付费时都需要从信用卡扣费,而这显然是美式习惯。作为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更习惯将有偿服务与手机话费绑定到一起。
多名苹果用户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他们一直只用免费软件,不下载收费软件,因为“国内信用卡密码泄露导致资金损失的事儿太多了,同时也可能会暴露个人信息”。
●新闻背景
苹果曾打包买商标
“iPad”商标纠纷案,要追溯到10年前。
2001年至2004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iPad”商标,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韩国、墨西哥等其他国家也注册了“iPad”商标。
多年后,苹果公司有了关于“iPad”的商业设想。于是,一家英文名称为IPApplicationDevelopmentLimited的公司(下称IP公司,据媒体报道,该公司系苹果公司设立)于2009年底找到唯冠,商谈“iPad”商标转让事宜。
但IP公司只找了台湾唯冠,双方随后达成协议,约定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受让全球的“iPad”商标。
其中,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仅“价值”1英镑。
深圳唯冠一审胜诉
2010年4月,IP公司将全部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iPad平板电脑当月上市。
但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大陆的“iPad”商标过户时被驳,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将深圳唯冠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iPad”商标归二原告所有。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和IP公司败诉。
判决后,苹果公司和IP公司提出上诉。

文/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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