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图书馆到底侵犯了谁(转)

发布时间:2009-10-23 16:24    发布者:老郭
关键词: 谷歌 , 图书馆
2009年10月23日   东方早报

  于德清

  谷歌图书馆终于还是来了。其以大规模侵权进入中国的方式,虽然没有多少创新,但还是收到了一鸣惊人的效果。在中国作家愤怒的口水中,在中国媒体的声讨中,谷歌图书馆在中国市场达到了最大的传播效果。这是个成功的营销模式。

  谷歌是知道要为作家们支付版权费的,所以,他们早早地就按照其美国模式,拟好了应对与补偿之策。不过,中国作家们并不满意。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后,致使著作者们缺乏有效的权利维护机制和渠道。中国作家们试图通过他们的娘家——中国作协来维权。但中国作协因为是人民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其不具备代表作家们进行集体诉讼的资格。在中国,被官方认定为合法代表著作权人利益的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然而,文著协于2008年 10月24日在京成立,直到今年八九月份,国家知识版权局才以官方文件认可了它的法律地位。考虑到文著协诞生的时间是如此短,很可能绝大多数著作权人并没有成为它的会员,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今年夏天,文著协出于自己工作的本分,发现了谷歌的侵权。在9月27日,文著协就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认为谷歌侵犯了中国著作权人的权利。文著协还号召中国著作权人联合起来维权。或许是因为国庆长假和信息传递的效率问题,此事直到最近才被各路媒体关注。

  很显然,在谷歌图书馆侵权事件中,文著协也面临着尴尬。文著协一方面是官方认可的代表著作权人利益的唯一法定机构,另一方面却又会员不多,没有被广大著作权人授权代表的资格,处于空壳化的境遇。如果各著作权人不信任文著协,那么文著协与谷歌谈判的内容,很可能就不具备普遍的意义。这样,谷歌可能还会在中国面临一系列的个体诉讼事件。毫无疑问,对谷歌来说,按照其同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批发式解决的模式,是最符合其利益的。谷歌应该是非常乐于看到中国作家们联合起来维权的。所以,不要以为人多力量大,其实人多更好对付。

  在号召中国著作权人联合起来维权方面,文著协和谷歌有着高度一致的利益契合点。此事,我们也不宜对文著协的高姿态过分赞誉。其实,我们最应该警惕的就是文著协。此事最坏的局面就是,谷歌和空壳化的文著协暗地达成一份和解协议,并视之为规范,强迫中国著作权人接受。

  不过,借谷歌图书馆侵权事件,文著协也开始为人所知,著作权人如能找到组织,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然而,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文著协如何能真正保障中国著作权人的利益。显然,要想摆脱出卖中国著作权人利益的指责,文著协必须要切实尊重著作权人对于谈判细节的知情权,谈判的过程也应该有著作权人或代表参与,不能变成暗箱操作。

  对于谷歌图书馆另外一个指责就是“文化霸权”。这一指责其实来自于谷歌图书馆在中国的竞争对手。很显然,谷歌图书馆一旦进入中国,将严重威胁到超星等经营商业性数字图书馆公司的利益。这次,超星们选择了隐身的策略,可能主要是怕引火烧身。超星也曾有侵权案底。在2007年,曾有500多位作者对超星的侵权行为发起了集体诉讼。在对中国的著作权人利益的侵犯方面,中国的数字图书馆与谷歌图书馆是一丘之貉。所以,此次中国著作权人的维权行动,莫只高举爱国牌,应该是家贼外鬼一起打。

  至于能否真正避免谷歌图书馆的文化霸权,最终还是有赖于中国司法,要看文著协和谷歌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会给予谷歌太多的权利。因此,避免谷歌垄断中国数字图书馆市场,主动权至少有一半掌握在文著协手中。“涉世未深”的文著协将如同中钢协一样,成为未来舆论关注的焦点,其能否避免重蹈美国同行和中国战友的覆辙,大家都在等着看。(作者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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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Z518 发表于 2009-10-27 17: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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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o 发表于 2009-10-27 19:20:58
韩寒博客:《文化大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ixk.html
最近经常有记者问我关于谷歌图书馆将包括我在内的几百名作家的图书扫描以后免费放在网络上阅读一事,做何感想。我当时对记者的回应是,这是不可以的,这不是一个大企业的态度。
后来我仔细查了一下新闻和报纸摘要,发现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得到的资讯是否全面,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分成两种的。
第一种,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的,这是非法的。管你事后事前给钱这不重要,这尤其对传统图书作家有巨大的伤害。
第二种,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
我并不知道谷歌属于哪一种行为,如果是前者,严惩不贷,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中国图书的传统版权的保护已经做的非常之差,中国的百富榜中一大半都是房地产商,没有任何一家是互联网以外的文化产业,中国最大最顶级最挣钱的出版社拼命一年的利润还不如房地产商卖一套房子的利润,整个出版行业的利润还不如人家上海闵行一个倒楼的利润。我们是践踏文化的大国,绝对不是文化大国。现在谁跟你说他是一个文化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机场看了两集文化论坛的暴发户。
都说以后靠数字版权,但是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大家,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字阅读可以赚10元。数字盗版比传统盗版更加影响作者的收益,如果每个读者都乐意于看到自己的作者的免费文字的话(比如你观看本博客),那么很快你就可以看见这个作者转行再也不写了。很多读者愿意花200万买一套房子,给开发商赚去100万,2000块买一件衣服,给厂商赚去1800元,40000元买一个牌照,给政府赚去40000元,为什么不愿意20块钱买一本书,给作者赚一块六毛钱呢?
中国图书的价格一直很低,最主要是起点太低,最早的图书因为承担了宣扬政治思想的洗脑功能,所以国家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成本,并不是一种商品,一直遗传到现在。正常的市场,书价一定是要比电影票贵的。是的,我当然希望自己有更高的版税,书价可以卖的更高,就像你希望有更高的薪水一样。一个中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三本顶级畅销书,在上海内环以内才能买一套公寓,我相信一个美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一本顶级畅销书,在纽约的中心以买至少五十套公寓。所以说,这个国家的文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是严重畸形的。
从我出版图书的1999年到2009年间,纸张人工都飞涨,但是书价涨幅非常有限,当时三重门最早是16元,现在是25元,2003年的我的长安乱是20元,现在是25元。在2000年左右,图书售价其实已经在20元左右徘徊,但是2009年,也只在25元左右徘徊,每次稍微涨一点价,很多人都会说,出版社和作者好黑啊。事实上,在中国最黑的出版商,1年也就赚1000多万,乃是行业翘楚,却要承受和1年赚几百亿人民的房地产商一样的骂名,出版业是一个大产业,现在一个大出版社赚的还没有一个普通洗脚房多,所以,文艺如何复兴呢?不要以为金钱和文化是没有关系的甚至是反比的,只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文化市场才能产生这么多功利近视的文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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