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处罚百度和快播:罚款25万元

发布时间:2013-12-30 20:05    发布者:1770309616
关键词: 国家版权局 , 百度 , 快播
国家版权局今天下午召开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通气会,会议公布了2013年剑网行动的十大案件,对百度和快播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扩大监管范围,将360视频及音乐网站纳入监管范围。

国家版权局在发布会上表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接到优酷、乐视、腾讯、搜狐等公司的投诉,认为百度及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11月19日,国家版权局就此正式立案。

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百度及快播分别处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两家公司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如下:

1.百度公司、快播公司侵权著作权案

2.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

3.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

4.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被侵犯著作权案

5.北京“阳光教育”网店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6.浙江“爆米花”网传播侵权影视作品案

7.江苏扬州“动漫屋”传播盗版漫画案

8.安徽“音扑网”侵犯著作权案

9.山东康某等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案

10.上海某音乐移动软件侵犯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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