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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网报公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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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2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键词: 光伏并网 , 分布式光伏发电 , 国家电网
《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

  一、总则
  1. 分布式光伏发电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
  2.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3. 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三、一般原则
  4. 电网企业积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投资政策)。
  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设计和施工应满足《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6.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7.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
  四、并网服务程序
  8. 地市或县级电网企业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
  9. 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并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将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10. 10千伏接入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1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受相关材料。
  12. 电网企业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13.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14. 电网企业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服务
  15.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提供客户服务中心、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咨询渠道,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投诉。


解析:

  根据国电电网报公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全文,对其中的要点进行了整理,帮助读者理解其中的已知和未知信息。
  一.何谓分布式光伏发电?
  根据国家电网的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光伏发电项目。超过以上要求的光伏项目需按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对待。
  意见对项目规模的规定并无疑义,但其中“所发电能就地利用”的表述在后文又有所模糊,国家电网意见中描述的分布式系统可以接入公共电网也可接入用户侧电网,上网电量还可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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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网电量如何计量?
  国际常用的光伏分布式系统电量计量方式有净计量(Net Metering)和总计量(Gross Metering),并搭配适当的上网电价制度。净计量指系统发电量优先供给用户侧使用,多余发电量按上网电价并网。而总计量则为单独测量用户的发电量和用电量,用户用电量按市电价格支付,而用户发电量按上网电价计算给与补贴。由以上分析可见,如果一个地区提供高于零售电价的上网电价补贴(FiT),则用户从总计量方式中受益更多。此外两者在电表要求和电气连接方便也有所不同。
  计量方式和上网电价可以说是判断分布式发电系统是否经济可行的核心,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电网的意见尚未给出明确要求。“意见”原文指出“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从“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来看,我国将采用类似总计量的方法,但是又与国际上的总计量有所差别,因为“用户自行选择”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过虽然“意见”看似给用户留下了很大的自选空间,但如过上网电价高于市电价格,用户将不出意外的选择“全部上网”,而如果上网电价低于市电价格且发电量有限的话,用户一定会选择“全部自用”。而并网经济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上网电价在“意见”中也只是以“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带过。若按照去年中旬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PV-Tech此前报道),2011年7月1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外,其余地区的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
  综合以上的讨论,我国将在发电量计量中采用类似总计量方式,但上网电量的选择权留给用户,而用户做决定的标尺上网电价目前尚未得到明确。
  三.并网成本谁来承担?
  根据“意见”要求,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投资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
  电网企业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提供咨询服务。
  四.并网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意见”要求,地市或县级电网企业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将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10千伏接入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
  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受相关材料,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五.国家电网态度转变
  我们注意到,国家电网副总经理舒印彪在接受中国能源报采访时表示,国家电网制定了所谓的“两个意见、一个规定”即《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暂行)》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定(暂行)》,此外,还有与之配套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除已公布的第一份服务意见外,令外几份文件中也许有可以解答以上部分疑问的更详细信息。
  虽然“意见”中还有许多关键问题亟待理清,但分布式发电在国家电网眼中已确定不再是带来“孤岛”等风险的电网不稳定因素。舒印彪称“这些意见和规定,是我们向社会的具体承诺。对于国家电网公司来说,支持新能源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服务战略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和重要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
  六.分布式发电能否推动补贴制度改革?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分布式发电方式的推广是否会推动新能源补贴政策的改革。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曾在去年撰文指出“实践证明,度电补贴模式可靠性相对较高,政府补贴看的是实际发电业绩,‘先发电后结算’。而那种先行拨付一定比例项目建设资金的直接补贴模式,发电效果不易掌控,管理难度较大。”
  新分布式并网意见中的总计量模式可以保证光伏系统发电量的准确测量,国家是否会借此学习国外经验,推出并执行与之相匹配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实现“先发电后结算”的“度电补贴”,替代“直接补贴”模式,避免其中“骗补”等弊端?比起并网服务费等方面的优惠信息,补贴政策的风向更值得瞩目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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