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收“大刀”劈向网店

发布时间:2011-8-20 11:42    发布者:1770309616
关键词: 美国 , 税收 , 网店
对网店,征税还是不征税?对美国政府来说,曾经也是一件很“纠结”的事情。不过,最近,饱受财政短缺之苦的美国各州政府痛下决心,举起税收“大刀”劈向网店。


博弈:政府与网店

一场税务之争正在美国上演——一方是以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为代表的美国州政府,另一方是以亚马逊公司为代表的美国网络零售商。引发争议的是,州政府能否强制网店对购买其产品的本州居民收取销售税。

加州日前出台了一项新税法,要求从明年7月1日起州内有分支机构或下属机构的网店缴纳销售税。亚马逊强烈反对这项税法,它在收集加州顾客的签名。按照规定,如果亚马逊能在90天内收集到505000个签名,便可在新税法生效前的加州全民公投上,获得足够的反对票。
这样争论之所以会在加州与亚马逊之间展开,是因为加州是全美最大的消费市场,如果加州通过这项新税法,其他州政府也可能马上跟进;亚马逊是全美最大的网店,如果亚马逊落败,其他网店更加没有实力与州政府抗衡。

两者的较量实际代表着州政府与网店的博弈。对网店收取的销售税也被媒体形象地称为“亚马逊税”。

与传统零售商相比,网店最大的优势就是商品价格低廉,因为没有销售税。但如果强制网店收取销售税,它们价格优势或许就不复存在。因此,这场争论对很多美国网店来说,可能生死攸关。

争夺:网点与零售店

这场争论还关系到依赖网店生存的网站、消费者和传统零售店的利益。

Zorz.com 网站的创办者凯斯·波瑟恩说,如果加州开始对网店收税,自己可能会离开这个州,到其他不对网店收税的州。Zorz.com主要帮助客户进行网络广告推广。如果顾客通过Zorz.com链接到一个网店,并产生一笔网上交易,Zorz.com就会获得一笔佣金。但是,如果加州开始对网店收税,网店会削减这方面的开支,目的就是切断与加州的联系,这样才会免于缴税。波瑟恩说如果没有了佣金收入,Zorz.com就会失去35%的业务量。像Zorz.com这样的依赖网店生存的小网站,在加州至少25000家。“州政府光想着如何从网店的利润中赚钱,就没有想到如果我们这些网络企业离开,会对当地的经济造成损失。”波瑟恩说。

对消费者来说,在网店购物的最大诱惑之一就是价廉。比如,在苹果店和百思买等大型零售市场购买电子书需要1101美元,但在亚马逊上购买只需979美元,便宜了100多美元。而减少的100多美元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政府的 “免税”政策。所以,如果政府开始对网店收税,消费者将失去一个购买低价物品的途径。

但对传统零售店来说,向网店征税无疑是个好消息。以沃尔玛为首的众多线下零售商此前就组成了 “大众商业公平联盟”,目的为推动对网店收税。他们声称,网络销售造成了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因为具有实体店的零售商不得不在价格上增加销售税而处于不公正的劣势。

不征税,政府财政紧

多年来,美国一直是购物网站发展的沃土。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去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760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6%。如此迅速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植。1992年,最高法院规定各州不得迫使在州内没有存在、或未设实体公司的零售商代收销售税。而网店由于采用邮购的形式,只需要在几个地方设立实体公司,因此可以免于在不设实体公司的州征收销售税。1998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又签署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该法案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征税,也不允许在现行税收的基础上增加新税种。

但是,随着网络购物规模的扩大,以及美国人网络购物习惯的形成,以大型购物商场为代表传统零售业的吸引力越来越低。这些实体零售企业的营收受到严重冲击,从而引发地方政府销售税的减少。销售税是美国很多州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据全美城市联盟统计,在过去10年中有6年州政府销售税收入同比下降,其中在 2007年至 2010年间下降逾30%。而且,很多实体零售商眼见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也纷纷开辟出在线购物网站,这让政府可收取的销售税又进一步减少。再加上,金融危机让各州政府财政 “吃紧”,很多州承担着10多亿美元的财政亏空。寻找新的税收来源的想法让他们“盯”上了网店。据《经济学人》估算,如果今年对全美网店征收销售税,各州政府可获得30亿美元税收。其中,加州可以获得2亿美元税收,亚马逊将支付高达8300万美元的销售税。

想征税,也不太容易

想对网店征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美国21个州过去三年中,每当财政紧张时,都在考虑如何迫使网店征收消费税。征税的最大障碍来自美国法院1992年的裁断,规定各州不得迫使在州内没有存在、或未设实体公司的零售商代收销售税。因此,州政府都在挖空心思证明,那些来自别州的零售商在本州有实体性的存在,这样就征税有理了。

目前,加州与亚马逊都各执一词。加州认为,亚马逊也许没有像沃尔玛和塔吉特那样的实体店,但是它有仓库或者一些地方“分支”,比如在自己网站链接上亚马逊网址并得到佣金的中间商,这就是征税点。但是,亚马逊认为,公司目前只在美国堪萨斯州、肯塔基州、纽约、北达科他州和华盛顿,拥有办公室或其他实体店。而在加州的库房或者一些地方“分支”,不应该属于征税范围。

其实,在加州之前,已经有7个州在向网店“宣战”了,但目前没有成功的案例:纽约仍然在法庭上与网店对峙;科罗拉多州和北卡罗莱纳州已经败诉。其他州正在自动撤销征税意向。而且,没有哪个州的税收真的增加了。有些州的财政收入甚至有所减少,因为一些大型网店之前切断了和州内分支的联系,于是那些中间商挣的钱减少了,所得税也变少了,或者有的网店干脆离开这个州,也带走了依赖这个网店生存的一些小企业。

《经济学人》认为,即便加州政府的征税方案在明年的公投中获得通过,来自网店的2亿美元税收,对于背负10多亿美元财政赤字的加州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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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win 发表于 2011-8-22 09:06:45
恐怕是在为基国的网店征税做宣传造势吧,靠!
忘情天书 发表于 2011-8-22 09:12:37
操。淘宝看来要玩完了。日喔,哥的业务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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