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未生产新能源汽车 30家企业或被撤销资质
发布时间:2018-9-4 14:17
发布者:chinco
盖世汽车讯 9月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信部,其中不乏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凯翼汽车等耳熟能详的车企。![]() ![]() 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对于《公告》内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梳理,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信部,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凯翼汽车等30家企业成为第1批拟上报的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 此次公示时间为期一周,从9月3日至9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同时,进入本批名单的30家车企,如果未能在9月9日公示期结束前及时补充数据,将被工信部特别公示,而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的准入审查。如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将被工信部撤销资质。 本文版权为盖世汽车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盖世汽车)及作者。 文章转载来源:盖世汽车 深圳奥立科www.aureke.com/,www.aureke.1688.com/;深圳辰驰电子www.chinco.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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