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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中的三大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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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2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键词: c语言
自己总结的,觉得能帮助初学者看透一些纷繁复杂的语法规则,理解C语言的真谛,不一定正确,欢迎讨论、指正、补充。
  1. 表达式定律

  任何能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操作都可以作为表达式,并可以放到任何需要数值结果的地方,只要数值类型能够匹配
  常见的可以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和操作

  算术、逻辑、位运算等
  ? :
  &、*等操作
  有返回值的函数
  常见的需要数值的地方有:

  赋值
  条件判断
  函数调用
  2. 类型定律

  任何类型都可以在任何需要类型的地方使用

  已知特例

  函数返回值不能定义为数组类型
  常用类型

  基本数据类型、指针、数组、结构……
  常见的需要类型的地方

  定义变量
  定义指针、数组和结构
  函数参数和返回值
  sizeof
  3. 参数传递定律

  函数调用时的参数传递永远都是传值调用,把实参的值拷贝给形参

  实参:调用者提供的参数
  形参:函数定义的参数
  基本数据类型无容置疑
  struct也无容置疑
  指针作为参数时,把指针变量的内容(就是其指向的内存地址)做了拷贝
  数组名作为参数时,把它等同于指针看待了

嵌入式程序设计基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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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下来!!!!!!!!!我自己好好学习!!!!!!!!!!!!!
谢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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