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文”大限将至 新政难产令芯片企业热情陡降

发布时间:2010-1-27 12:26    发布者:贾延安
关键词: 18号文 , 难产 , 企业 , 芯片 , 新政
中国半导体产业何时景气虽难以预测,但尚能通过分析产能利用率而略知一二。与之相对比,“18号文件”替换政策出台虽是人为可控,但出台时间却是神仙难测。

2010年刚一开年,国内外半导体产业形势的反差就令业界人士揪心不已。

1月4日,来自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报告显示,去年11月,全球芯片销售额同比上涨8.5%,至226亿美元,这是自2008年9月经济衰退以来半导体月度销售额的首次增长。市场调研公司iSuppli预测中国半导体市场有望在2010年大力反弹。

半导体制造业一度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18号文件”作为我国政府对半导体企业的扶持政策应运而生,2010年,文件即将到期,业界预期新 “18号文件”会伴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复苏适时出台。但令人遗憾的是,新文件至今踪迹皆无。

坎坷命运

2009年12月,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2010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确定了半导体行业将仍是今年信息产业领域的发展重点之一: “加大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专用电子设备和材料、基础软件等领域的支持,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调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品结构,努力扩大国内市场……”

早在1986年,国家实行了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推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取消了这些优惠政策,国内芯片企业一度陷入低迷。后来,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政策司与原信息产业部组成联合小组,起草了新优惠政策条款《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于 2000年6月24日发布,即“1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芯片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但对芯片企业税赋达到6%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这对芯片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鼓励作用。2001年,“18号文件”加入补充条款,包括对部分芯片企业税赋达到3%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然而,就在同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久,“18号文件”遭到第一次国际诉讼。

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的美国芯片企业指出,中国对进口芯片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而中国国内企业却可以享受14%的退税,这种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随后,美国半导体协会发表声明,“半导体工业呼吁中国遵守承诺,废止对所有半导体施加的歧视性增值税。”

国家相关部委随即成立了联合课题组,对“18号文件”及补充条款中的增值税政策进行研究,有意将增值税降至13%,美方继续施压。直到2004年7 月,中美双方就争议问题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承诺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取消“即征即退”等规定,美方同意撤回诉讼。

此后,国家开始着手制订新政策,并通过财政拨款设立10亿元专项创投基金扶持半导体产业。2005年,消息称新政策将在该年8月正式颁布,但未果。 2006年,消息称配合新政策落实的《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大体框架已经确定,有望在下半年正式出台,仍未果。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原信息产业部、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一批享受四部门给予的包括研发基金、税收优惠、人才培养、融资等多方面优惠的94家半导体企业名单,扶持政策终于得到了实质性推进。

然而,随着时间的临近,“18号文件”的替代政策出台之声却日渐微弱。“国家对集成电路的支持会一直延续。”“相信时间不会太远。”“国家扶持半导体产业的决心不用怀疑,只因涉及到多方面需要协调。”言辞模糊的相关部门已在有意回避这一话题。

新面孔

新文件值不值得期待,首先要看原文件对半导体产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对此,业界评价不一。

有业内人士认为,过去的芯片市场走私漏税比较猖獗,“18号文件”对于国内芯片企业抵御来自走私产品和国外企业的双重冲击功不可没。“政策的缺失对国内芯片企业影响巨大。国家应当尽早出台新的替代政策。”该人士对《IT时代周刊》表示。

然而,也有众多企业认为,旧文件所带来的帮助远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大,就连其中最受称赞的“即征即退”政策,它的取消在当时也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相关资料显示,在最初规定税赋达到6%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时,几乎没有企业申请该政策优惠,6%降到3%后,享受到退税的企业也并不多,而且分摊后,能拿到的返税更是微乎其微。

北京宏思电子相关人员对本刊记者表示,相比芯片制造企业,国内芯片设计开发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产品增值率低,甚至实际赋税大多没超过3%,所以 “18号文件”的即征即退政策对大部分设计开发企业没有任何意义,也许只是对产品内销量大的企业有影响。而作为国内最大的芯片厂商中芯国际却表示,虽然其大部分产品都销售到国外,企业并没有从退税政策中获得太大好处。

另外,10亿元专项创投基金也收获甚微。首先,有人担忧由工信部负责具体企业认定,财政部直接拨款发放的基金在选择扶植对象时不够透明。其次,10 亿元人民币对于高投入的芯片产业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过去多年的资金支持,分摊给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每家只拿很少的钱,有的企业大约只是拿到了‘买几本书’的支持,效果不大。”工信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主任邱善勤说。

即征即退和发放基金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么新“18号文件”究竟会有什么改变呢?本刊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很多芯片企业对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虽表示欢迎却并无期待,一是时间拖得太长,已不再关注;二是“18号文件”在过去几年确实没有给企业太多实惠。

由于具有法律效应的新文件迟迟不出台,上文提到的《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作为辅助政策至今同样无法正式公布。但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信息交流部主任李珂透露,该条例与原“18号文件”最大的区别在于:增值税不再退税,而是采用专项扶持基金等扶持政策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每年5亿~10亿元的集成电路发展基金将主要投向芯片设计和开发企业,每年1亿元左右的人才培养投资也将倾向于芯片设计人才的培养。

“其实文件早就拟定好了,主要是文件中的税收优惠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委‘埋单’,所以难于协调。”一位业内人士私下表示。

据了解,早在2007年初,有关部门便已将拟议中的新文件呈送至国务院,其诉求不仅能加大对半导体产业的扶持力度,而且覆盖范围更为宽广,还将材料、装备、仪器仪表等首次纳入其中,使享受优惠的产业链拉长。

李珂坦言,新“18号文件”还在最后讨论,它除了保持延续性外,还要兼顾到整体发展策略。不过,他也希望企业不要对此抱太大希望。“受惠范围确实扩充了,门槛也大大降低了,但落实到具体企业未必受惠多少,政策出台主要是提振产业信心。”李珂说。

来源: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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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sun 发表于 2010-1-27 12:40:36
不如少收点税,藏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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