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子系统工程专业资质延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9-11-18 11:29    发布者:15692009620
办理电子系统工程专业资质延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延续资质相当于重新申报资质,只是不用审核企业业绩,人员和个人业绩还是要审核的,申报资料还是要按照要求提交,资质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要开始办理延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程设计资质申 请表》(报住建 部审批的资质- -式四份;省住建厅审批的资质一式两份) ;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 《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按住建部《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厅[2010]36 号要求上报) ;
(5)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详细可以咨询陈工15692009620(同微信)qq105372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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