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宣布将中兴通讯列为“出口管制对象”

发布时间:2018-4-28 10:01    发布者:eechina
关键词: 中兴 , 联发科
在美国宣布制裁中兴通讯之后,台“经济部国贸局”于27日晚间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宣布跟进美国,已将中兴通讯、中兴康讯两家公司列入台湾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对象”。

声明中称,凡是台商出口货品至这两家公司,均须事先取得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后,再向海关报运出口。

相关申请案件审核,如未涉及核、生物、化学等军事武器发展之用,“国贸局”等发证单位于3—5个工作日内发证,倘有疑虑则将协请相关单位审查,于10—15个工作日内发证。

声明中还表示,从2018年4月15日至2025年3月13日,美国方面禁止中兴这两家公司不得自美国出口任何商品、软件或科技,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亦不得为该公司进行出口;美国国内及海外之企业亦不得与中兴公司有任何交易。

台湾为了配合国际合作及协定,及引进高科技产品的需要,自1995年起实施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制度,每年对台湾高科技货品业者举办4—6场宣导会,协助厂商建立企业内部出口管控制度,让业者充分了解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规定,避免厂商违反台湾及国际规定。

此外,针对“联发科CEO蔡力行称台有关部门要求联发科停止向中兴通讯出售芯片”的这一传言,联发科27日先是回应称公司并未发布相关声明。

之后在28日凌晨,联发科又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依台“经济部国贸局”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相关文件,申请中兴的货品出口许可证,以期尽快获得货品出口许可证后继续顺利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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