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将联合启动网游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

发布时间:2011-2-1 16:55    发布者:1770309616
关键词: 八部委 , 监护工程 , 实施方案
http://www.cww.net.cn   2011年2月1日 10:00    通信世界网  

       文化部等八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通知指出,自2011年3月1日起将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该工程主要内容为: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专门受理渠道,介绍受理方式。

      -家长需要了解、引导、控制孩子游戏活动的,由家长向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游戏名称账号以及限制措施等信息。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天或每周玩游戏的时间长度,限制玩游戏的时间段,或者完全禁止。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按照家长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续跟踪观察,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游戏行为。

       以下为通知全文: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共青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网络游戏综合治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文化部指导下,2010年2月由部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试点启动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以下简称“家长监护工程”)。各经营单位建立“家长监护工程”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在线受理渠道和其他受理方式,为家长提供管理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具体措施。该工程实施以来,在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欢迎。

      为进一步扩大“家长监护工程”覆盖面,巩固和深化企业与社会、家长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机制,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现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增进协作,落实“家长监护工程”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增进协作,落实“家长监护工程”监管责任,加大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文化行政部门要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实施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互联网,帮助家长通过“家长监护工程”提高网络干预能力,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文化等部门,对有关部门认定为执行“家长监护工程”不力的网站,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要配合做好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关系的验证工作,确保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损害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组织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二、 强化监督,提高“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成效

      为提高实施成效,文化行政部门将开展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家长监护工程”培训考核;对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家长监护工程”进行监督,继续发挥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家长及用户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对实施“监护工程”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

             2.《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提示》

              文 化 部    中央文明办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卫 生 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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