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洲狱中笔记序

发布时间:2009-10-23 10:00    发布者:李宽
关键词: 笔记 , 吴振洲
2009-10-22 新浪博客

吴振洲,这个深谙儒家文化的中国商人,且从哈佛大学习得西方文化精髓,回国创业,在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耕耘多年,“驰骋商海,创道有道”、“以人为本”、“吃亏是福”这些人生信条帮助他将一家起初只有10多人的贸易公司做成了一家人数超过200人的行业领先公司。他的理想是要把中国企业做成百年老店。尽管是贸易起家,但是从西方汲取的渊博学识和商业经验,及他对理想的偏执正帮着他向这一理想越来越靠近……

然而去年12月,他应邀参加耶鲁大学CEO峰会,在美国芝加哥机场转机时,突然遭遇被捕,美国政府给出的说法是吴振洲成立的美国驰创公司违反了美国出口管制法规,并同时逮捕了美国驰创公司财务顾问魏玉凤和公司经理李波。最近,美国政府又将案件引向“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层面,这些莫须有的罪名让吴振洲和李波在美国监狱被关押了300多天!

有人说,失去自由的人群,就只能自己对自己呐喊,自己对自己呻吟了,好比在聋哑人的世界里,高声呐喊和低声呻吟,甚至无声沉默,结果都是一样的。然而,身陷异国监狱的吴振洲不愿意就此放弃,他要用一只铅笔将他在监狱中的所见所想公布于世,他希望用他的有限力量来唤起人们对美中贸易之战的最大反思。

他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们被他精神和文字所鼓舞,把他从狱中传出来的手稿整理并通过博客发表出来,为的是向所有中国人呼吁,为的是要所有中国同胞联合起来,声援和支持我们仍在美国狱中关押的中国同胞,为维护中国人最基本的尊严和人权,向美国对中国发起的新一轮最严酷的贸易战发起冲击。
序幕:

· 北京时间2008年12月6日,一个对深圳驰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驰创”)全体员工来说是沉重而灰暗的日子。

· 北京时间2008年12月5日晨8:05分,深圳驰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振洲在香港机场登上美联航的飞机,应邀赴美国参加耶鲁大学CEO峰会。

· 北京时间2009年12月6日凌晨7点,深圳驰创管理层接电话通知速到公司开会,原因不明。

·  北京时间2009年12月6日清晨8点,深圳驰创总部会议室,管理层获知,吴振洲不知所踪,美国驰创公司的同事全部失去联系。
角色

本文的主角,是三位普通中国公民和美国政府。

吴振洲,男,已过不惑,堪称儒商。在南开拿到社会学系硕士学位,又于两年后赴哈佛,拿回东亚学硕士学位。96年归国创办驰创,元器件贸易业潜心经营十二年,对内无愧对外无欺,蒸蒸日上之时,他又领一班IT精英埋头互联网,旨在开发交易网站,目标是超越阿里巴巴。

魏玉凤,女,与吴同年,是吴的前妻,驰创电子创立的功臣之一,如今是一位全职母亲。天津外国语学院学士,曾任外国驻华使馆中方秘书。赴美后获Johnson& Wales University MBA会计学硕士学位。

李波,男,30不到,吉林大学经贸英语专业学士,现美国Boston University MBA在读,2007年10月任美国驰创公司经理。
羁押

美国当地时间2008年12月5日下午两点多,吴振洲抵达芝加哥机场,准备转机波士顿时被一行荷枪实弹的FBI拦阻,并宣布他被拘捕。与此同时,另两批全副武装的FBI分别对魏玉凤(驰创美国公司财务顾问)家进行地毯式搜查,在孩子面前拘捕魏玉凤,带走数箱家庭文件;控制并搜查驰创美国分公司,拘捕经理李波,拷贝走公司所有电脑硬盘,带走所有待发货及纸质文件。

三位被拘捕的员工均是中国公民。拘捕理由是:涉嫌虚假报税、出口违规。

自此,噩梦开始。

吴振洲在芝加哥MCC监狱关押一个多月后转运至RI的Wyatt监狱,李波自拘捕之日一直被关押在波士顿的Plymouth惩戒所,魏玉凤因家有未成年女儿需照顾当天获保释,但必须在脚踝佩戴电子监控设备,生活起居被实时监控。

自2008年12月5日至今日,两位普通的中国公民吴振洲、李波,在“涉嫌”的名号下,已被关押于美国监狱321天!吴振洲,家有九十高龄的外婆、花甲之年的父母、弱冠不及的幼女在翘首以盼;李波,家有朴实敦厚、体弱多病的双亲与自幼亲爱的姐姐牵肠挂肚!这种疼痛、焦虑与牵挂,情何以堪!
被控

拘捕三人的罪名是涉嫌串谋申报不实出口文件,SED表填错最终目的地,涉嫌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同时,吴振洲还被指控在2002-2007年填写错误的退税单及制造错误的美国驰创公司收入退税声明。但在2008年12月18日检方向大陪审团提交的正式起诉书中,却取消了关于税务的指控。

2009年4月16日,美检方提交第一次追加起诉书,追加美国驰创和深圳驰创为被告,罪名仍指向出口违规。9月9日的Conference Status上,法官要求检方9月14日提交最后一次起诉书,并将审判日期定于2009年11月30日。检方却拖延至2009年10月1日,恰逢中国欢庆60华诞之日提交第二次追加起诉书,并进而要求将审判日期推迟到2010年1月。

三次起诉书,检方纠缠的一直是某几个型号,可能军民两用,是否卖给中国国有企业。这些涉案型号,有的可能仅值几百美金,而且届时主管采购或负责签署出口文件的是美国驰创曾经聘用的美国公民,并非这三位被拘捕的中国公民!

三位普通的中国公民,在异国他乡,遭遇了史上最反复无常、最让人无从理解的原告—美国政府。

自案发至今,吴振洲、李波的律师多次为二人提请取保候审,均以不同理由被绝。而检方屡次提交延迟的请求,却次次达成。审判日期是否真的能如期在2010年1月举行?
态度

魏玉凤,选择的方式是继续照顾好孩子,照顾好自己,还要尽可能照顾好在狱中的两位同胞。相对自由的她,为吴振洲和李波的自由而奔波不已,穿梭在律师事务所与一切需要她的地方。

李波,选择了锻炼身体和沉默。为了给公司省钱,他几乎不给律师电话,因为律师费太贵。年轻的他沉默着,在同事们为他担心不已时,他却淡淡地说他只是Stay cool like a fool。无它,只是在积蓄力量。

吴振洲,选择的方式是铅笔和信纸。自被关押的第二天始,他开始了漫长的记录。十个月,他敲惯键盘的手,用铅笔和信纸,写下近十五万字。狱中一日、狱中日记、狱中杂文……凡事皆可入文。

“美国的监狱,是要让人重生一次,行李被扣押、衣裤、鞋袜脱走,赤条条进来,只是不知何日才能重整衣衫出去。”这是被关押的第二天,噩梦才刚开始。

“早上5点就起床,5点半吃饭,每天50人脱光赤裸一字排开检查三次……”这是入狱第56天,听狱友说起美国另一所监狱的可怖。

“我女儿祎祎的照片让我爱不释手,她可爱的小狗Ben让我新添一份慰藉。感谢Ben给我孩子们带来新的快乐。”第62天,收到女儿的照片。“今天,是我大女儿高中毕业典礼的日子。我无缘在她隆重典礼中见证她的韶华岁月,作为一个本不尽职的父亲,这是我一生的遗憾!”2009年6月7日的日记。一颗普通父亲的心,在这里被辗碎成泥!

“这‘堵’是一片愁云。吃饭、跑步、打电话时外人不知道,回到牢房,独自一人的时候,这‘堵’的感觉如影随形。”6月9日的日记,是吴振洲很少表露于文字的烦躁与无奈。

“阅读祖国文字给我带来的亲切和温暖,使我刚开始的时候,甚至舍不得看得太快,那些跳跃的文字,使我忍不住想伸出手去,一一抚摸它们。”在这篇《祖国文字》里,是吴振洲对中国文字的浓得化不开的深情。

“当初在抓捕我们的时候,为了对付我们三个人却动用了三批合计五十多名的FBI队伍。简直是如临大敌!难道美国政府是专门要驰创的诚信作对吗?难道这样兴师动众的真想拿起铁拳来砸蚊子吗?”摘自《多余的话》,这里有吴振洲的疑惑不解无可奈何与义愤!

高墙铁笼,关得住人的身体,可无法关得住人的思想。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人有思想有灵魂吧。
反击

2009年10月1日检方终于提交拖延已久的第二次追加起诉,第二天,美国、加拿大、澳洲等数家外媒便对驰创案进行最及时的报道,言语堪称精炼、用词堪称铿锵,甚至可见“间谍”字样于醒目处。

小小的中国公司驰创,平凡的三位中国公民竟能引起如此轰动!幸也?不幸!

士可忍,孰不可忍!在这十个月里专注经营,坚守诚信双赢的驰创,终于起而反击!

驰创人自发建立求助网站rescue.chitron.com,在其中将案件开诚布公于天下,将赤子之心坦呈于天下,更将求助的声音诉诸天下。

驰创人将吴振洲经由律师从狱中带出寄回的十几万字的手稿整理成电子文档,代吴振洲开博,向中国同胞们求助。看他狱中坚持锻炼,看他为不见祖国文字而苦,看他身陷囹圄从未放弃,看他对亲人的思念对不参加女儿毕业典礼的遗憾……字里行间皆是至情至性!
本文地址:https://www.eechina.com/thread-4870-1-1.html     【打印本页】

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或网友发布,目的在于传递和分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第一时间更正或删除。
原野之狼 发表于 2009-10-23 22:49:12
关注。
longer_zhl 发表于 2009-10-24 11:42:14
老美对什么事一直都是双重标准,怎么不见政府关注
pv1986 发表于 2009-10-27 11:14:47
死美国,。固步自封,自己差还眼红着人家强!!!
@︻$▅▆▇◤ 发表于 2009-10-27 11:47:37
美国的优势地位一有点开始动摇了,就导演了经济危机了。各个猪猴国们就要开始进贡了。
wb61850 发表于 2010-5-22 08:53:56
要求美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我中国公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厂商推荐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使用指南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电子工程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69177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170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