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充电协议是一门学问

发布时间:2016-8-18 17:23    发布者:何呢呢00
仪器仪表商情网:对于充电新国标的解读,检测方与设备公司、运营商的理解有所不同。广东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致远电子”)工业互联网产品线市场总监黄敏思表示:“不同厂家对底层协议理解存在差异,导致车辆在不同区域充电情况不同。”

遵循协议反误事?

作为一份纲领性的标准化文件,2015版充电新国标首先确定了互联互通的大方向,然后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调整。然而,执行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尚未出台细则之前,许多充电设备企业已经开始行动。黄敏思指出:“设备厂家本身没有明确规范约束,执行程度也很难相同。”

例如,相较于新国标,老国标中并没有注明充电机在充电前需检测外界电压,但在北京地区目前运营的老国标桩中该检测项却是默认项。所以在北京地区测试时,就需要加入此项。

据他透露,业内出现一种现象,即严格遵循协议的充电设备反而充不上电。

在他看来,这种现象重点在于设备厂商对底层协议的理解。从细节来看,“无效字节必须为1”的条文往往被BMS或充电机忽略。同样,与车辆通讯的CAN总线应该有8个字节,一些充电设备的CAN总线小于8个字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规定在新国标中是“必须项”。令人意外的是,遵循协议后,如果车辆尚未作出调整,那么充电桩可能无法与车辆匹配。

事实上,相较于设备厂商,车辆主机厂在落实充电新国标方面进度较慢。今年5月底,《新能源汽车报》记者曾就充电新国标落实情况向庞大新能源以及一家比亚迪4S店了解情况,两家说法一致,并没有收到主机厂发出的软件升级通知。

显然,在现阶段车辆微调的状况下,严格遵循新国标的充电设备存在车桩不匹配的风险。

对此,黄敏思建议:“以保证兼容性为前提,现阶段忽略细节。”同时,他还强调设备厂商和运营商尽量适应地方特点。据庞大集团工作人员介绍,庞大集团去年共销售电动汽车超过1.1万辆,其中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占比达到80%。面对这种“一枝独秀”的局面,开发人员也会有所考量。

缺失检验监管

伴随着充电基础设施的普及与应用空间的释放,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也将得到缓解。然而新国标在安全性和兼容性方面设定的高门槛以及改造升级的高成本,让一些设备企业望而却步,行业新一轮洗牌在即。

当然,在尚未明确相应的执行与监管机制时期,车辆能否适应新老版本交替、车辆应该做出哪些相应改动等,这些问题自新国标出台后争论了一段时间。就目前而言,新国标最大化满足桩企和车企的利益与诉求,但是在执行层面仍存在理解差异,导致新国标落地后缺少有力支撑。

黄敏思认为,关键在于检验监管。

从行业机构来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一直推动此事进程,“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其重点工作之一;从企业来看,国网旗下的充电设备企业选择在开普检测、电力科学院完成检测认证。

“一致性的测试标准还在修改,抗干扰成为新议题。”黄敏思表示,关于评定充电设备的抗干扰能力,各方意见尚未统一,重点聚焦抗干扰方法和等级。

在软件测试层面,黄敏思建议目前采用国网检测标准Q/GDW 1591-2014,该标准已经从物理层、链路层、传输层、应用层等几方面详细规范了测试条文及执行细则。

检测需要基础

事实上,单就充电领域而言,致远电子从事测试分析仪器的研发与生产,从数据采集、通讯网络、控制实现到测试分析,致远电子均可提供系统方案及服务。与此同时,黄敏思表示:“相较于其它测试系统品牌,致远电子的优势还在于其自身对充电桩的了解。”

他介绍,近几年,致远电子以测试系统为切入点,逐步扩展到计费系统、充电控制系统以及安全绝缘监测系统三方面产品,目前已经出售整套充电设备方案。

据了解,作为致远电子的拳头产品,充电桩测试分析系统可分为两类:研发型和产线型。目前致远电子以产线型产品为主。


在效率方面,数据显示,一套产线型测试系统检测充电设备需15-30分钟,工作一小时最多可检测4台充电设备,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那么这套测试系统一天检测量可达到32台。以充电设备企业每月出厂1000台充电桩来计算,出厂量基本达到1-2套测试系统的工作效率。据介绍,一套产线测试系统的造价为50-100万元。

在盈利方面,他坦承:“与大多数充电设备、运营商一样,整套充电设备目前利润都不高。”对于涉足充电行业,他用一句“着眼未来”表达出自己对这个行业的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充电控制系统供应商,致远电子善于整合优势资源。据黄敏思介绍,致远电子已经与华为达成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华为的电源产品捆绑销售充电控制系统,帮助致远电子扩大市场占有率,减轻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凭借测试优势,致远电子还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具备现场测试能力。此外,随着新国标的日益完善,致远电子的充电控制、计费单元等产品优势也将凸显,这得益于自身对新国标通信协议的充分理解以及测试数据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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