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家族和三星集团简明架构

发布时间:2013-2-5 12:26    发布者:Liming
关键词: 三星家族 , 三星集团 , 三星
                                  — —三星家族财产争夺背后
  韩国人一生无法避免三件事:死亡、税收和三星,对这句话体会最深的莫过于三星集团董事长(会长)李健熙:不惑之年已掌舵三星、刚过花甲痛失幼女、年近古稀因逃税被判有期徒刑3年。
  除了这三件事,李健熙也未能避免家族式企业遗产争斗的旧戏码上演。2012年情人节,李健熙遭耄耋兄长李孟熙高达7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9亿元)的诉讼请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后数日,李健熙的二姐李淑熙(77岁)也向法院提起遗产诉讼,要求李健熙返还其应得的遗产,价值为19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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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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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星集团简明架构
  经过近一年的取证调查,2013年2月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32部做出判决,李健熙家人要求分割财产的诉求被驳回,李健熙保住近40亿美元资产。如此,有过两次庭审败诉经历的李健熙这一次赢了,终于可以“专心致力于发展三星了。”
  1 一份信托单引发8900亿诉讼
  休想从自己这里拿到一分钱。如果他们告我,我一定奉陪。我不但要告到最高法院,还要告到宪法法院
  争斗源于一张信托单。
  2011年6月,韩国国税厅给李孟熙等继承人寄去一份公文,“三星创始人李秉喆假借别人名义隐藏的财产于2008年12月转到三星电子董事长李健熙的名下,问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赠与李健熙。”
  “看到三星的文件后才知道父亲留有借名财产”的李孟熙,2012年2月15日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诉状,“父亲李秉喆生前以他人名义信托了部分财产,包括三星电子、三星生命、三星爱宝乐园三家公司的股票,总价值超过7000亿韩元。但李健熙并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于2008年12月擅自将这部分遗产改变为个人名义,因此是‘私吞遗产’。”
  事出,韩国震惊。既然是父亲未公布的遗产,二姐李淑熙也要分一杯羹,她于2月27日以同样理由要求分1900亿韩元。
  “弟妹们争夺父亲遗产让人感到很羞愧。”2012年2月28日,李健熙大姐李仁熙的言论并没有让三星家族遗产案得到平息。“休想从自己这里拿到一分钱。”当事人李健熙态度强硬,并于2012年4月17日公开表示,“如果他们告我,我一定奉陪。我不但要告到最高法院,还要告到宪法法院。”
  考虑到自己的过激言论可能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李健熙2012年5月2日就争产风波向韩国国民表达歉意“上次因私事表露个人感情,对国民深感歉意。诉讼问题今后交给专家处理,我自己不再管,要专心致力于发展三星。”
  2 一份遗产单令兄弟生嫌隙
  这份遗产清单令长子李孟熙“一无所获”,而幼子李健熙“盆满钵满”,如此悬殊,难免不生嫌隙
  李健熙的底气源于父亲的遗嘱,兄弟的争斗根源也源于这份遗嘱。
  三星集团创办人李秉喆共有8名子女,李孟熙生为长子,一度是三星集团的继承人,但李秉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将三星集团交给了幼子李健熙。本来子女众多就导致财产和企业分配问题十分复杂,再来个废长立幼,自然就给今后的家族纷争埋下了地雷。
  李秉喆于1987年去世。从上世纪70年代起至去世前的十多年间,李秉喆都在构思并处理财产的继承结构。最终核心财产大都留给幼子李健熙,包括三星电子、三星物产、第一毛纺织。其他子女只获得非核心财产。值得注意的是,长子李孟熙并未获得任何财产,遗产归其妻孙福男所有。
  从这一安排可看出,李秉喆有意扶幼子上位,同时削弱其他子女,特别是削弱长子对公司的影响力。但奇怪的是,居然有一部分遗产以他人名义保藏在信托中,而且只有幼子李健熙知悉。有韩国媒体分析,李秉喆早有意将这部分财产传给李健熙,但为了表现得不过分偏袒幼子,因此选择不公开。也有分析认为,李秉喆不希望幼子过早得到大额财产,要经过磨练才能得到完整份额。
  无论如何,这份遗产清单令长子李孟熙“一无所获”,而幼子李健熙“盆满钵满”,如此悬殊,难免不生嫌隙,李孟熙负气出走,隐居北京。
  3 一项法规令李健熙保住财产
  被认定是遗产部分的三星生命股票其法律权利行使时间(10年)已过,因此驳回诉讼请求
  该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其他继承人在事隔多年后能否再次主张继承权。根据韩国《民法》第999条规定,要求恢复对遗产的再次继承主张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0年以内,且被侵害人知道该事实3年以内。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对遗产提出恢复继承请求。
  法庭判决称“本次审判争论的焦点是原告是否有要求返还遗产的权利”,李秉喆是1987年去世的,距今已经25年,“被认定是遗产部分的三星生命股票其法律权利行使时间(10年)已过,因此驳回诉讼请求。而剩下的股票和利润分成不属于遗产,因此也予以了驳回”。
  双方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李健熙现在持有的股票是否与过去继承的财产是一个概念。法庭对此做出判决,认定“三星集团创始人李秉喆先生离世后遗留下来的借名股票与现在李健熙所持有的股票并不对等”。另外,法庭还补充到“尽管出售遗产得来的钱有一部分又买了新的股票,但这不能和遗产对等,所以不是诉讼要求返还的对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李健熙可以保住三星电子价值10亿美元的股票,以及三星生命保险10亿美元的股票。此外,三星爱宝乐园也可以保留在三星生命保险的10亿美元股份。如此,李健熙仍将是三星生命保险的最大股东,持股份额达20.76%。(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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